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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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与发展中心岗位职责

研究与发展中心是以服务学校改革发展与科学研究为中心的职能部门,下设3个工作室,即发展规划室、科研管理室、教育评估室,研究与发展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特点和规律,开展学校中长期改革发展战略研究,对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政策提供具有建设性的研究报告、政策建议或决策咨询。

二、在认真调研与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学校领导的指示精神,拟订学校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草案;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制定专项规划。

三、做好学校发展规划在年度工作计划中的落实工作及学校各部门相关规划执行过程的检查、监督工作。

四、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深入研究和探讨与学校发展密切相关的教育理论与实践课题,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五、根据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对校内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编制核定等拟定“建议方案”,提交相关委员会研究。

六、加强制度建设工作。根据依法治校、规范办学的需要,组织各单位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并汇总提交给相关委员会研究、审定。

七、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负责学校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及年度学校新增设专业的组织申报及初审工作。

八、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精神,负责提出制定全校各专业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聘请专家评议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

九、制定学校教学质量工程的建设目标和计划,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十、负责学校科研工作规划及年度执行计划的制定,起草和拟定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十一、负责学校科研信息的发布和管理工作,组织学校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的登记、鉴定、管理与备案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科研统计和科研档案的管理工作,承担专职专任教师的科研绩效认定及有关奖励等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科研型教师的遴选、推荐和聘任后的管理工作。

十五、承担学校各类科研机构设置的审核及管理工作。

十六、定期编印《福州外语外贸》学刊;组织、协调全校性的学术交流活动。

十七、建立学校智库,提升学校决策水平。

十八、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对我校进行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分解并落实各项评建工作任务。

十九、负责全校评建工作的策划、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十、具体负责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收集、整理、盒子工程的建设、自评报告的起草和修改,以及组织预评估和正式评估等工作。

二十一、参照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第三方评估的指标体系内容,负责制定校内各类评估方案,并按计划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

二十二、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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