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校内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4月7日前,项目组将拟申报项目组将项目名称、提名奖种、负责人等相关信息报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后填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交研究与发展中心。
4月22日前,项目组向研究与发展中心提交申报材料初稿。研究与发展中心将组织校内预评审,提供修改建议,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
5月11日前由各学院汇总申报项目的公示内容电子版发至邮箱姚丹丹老师CRP邮箱,公示内容需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3)中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公示要求”提供,涉密项目公示内容电子版刻成光盘交行政楼A楼804办公室单独进行公示。
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17:00。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由项目组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至研究与发展中心。
5月27日前,项目组完成签字盖章工作,将装订好的提名材料报送至研究与发展中心。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4套(含2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1套(含2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4,选填)。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动员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