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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研究与发展中心关于申报福建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近日,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福建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评审实施细则》)(附件1),今年将组织开展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新闻传播学;17.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8.教育学;19.体育学;20.艺术学;21.台港澳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22.科普读物;23.决策咨询。

申报者要根据申报成果的内容和性质自行选择相应的一个学科评审组进行申报,以便按所报学科评审组进行评审。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奖项总额为280项,其中:一等奖30项;二等奖70项;三等奖150项;青年佳作奖(三等奖)30项。按照坚持学术标准、重视成果质量原则,允许各学科评审组各等次奖项名额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申报成果范围是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或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未申报参评省第十四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译著等);2.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评审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三、申报申报程序

(一)因本届评奖限项申报,我校自有教师申报人请于2023年4月6日前提交《申报表》(附件2)、《评审表》(附件3)、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参与答辩(计划4月8日)方式进行第一轮专家遴选(10项以内)。逾期不受理。

(二)通过第一轮专家遴选的成果,学校将给予每项成果500元的一次性奖励。遴选的成果奖进入学校组织的专家辅导与论证(4月14日)。

(三)经专家辅导与论证的成果,学校进行第二轮遴选(4月14-15日)。遴选后确定推荐上报的名单并按要求进行5天的公示(4月15日)。经公示的成果申报者于2023年4月17日开始需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登陆“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官方网站”上的“福建社科评奖管理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填写《福建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福建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经研究与发展中心审核通过(4月20)后,当日生成打印《申报表》和《评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件(必须同系统提交的内容完全一致),签字确认后提交到研究与发展中心(4月20日15:30)。

四、申报成果纸质材料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表》和《评审表》各一式1份,统一用A4纸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纸质版一式1份(必须为原件)。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表》后,装订在一起。

联系人:陈思 联系电话:27561335

附件:

1.福建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实施细则;

2.福建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个人、集体(样表);

3.福建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表——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样表);

4.福建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

5.福建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科评审组设置及代码表。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研究与发展中心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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