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普通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大力传承弘扬侯官文化,经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侯官文化研究中心与侯官文化传承推广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福建省侯官文化研究中心
(一)组织架构
依托福建师范大学成立福建省侯官文化研究中心,接受省教育厅和福建师范大学的双重领导,具有行政和业务双重性质。中心主任由福建师范大学分管宣传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由福建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兼任,副主任由福建师范大学社科处处长兼任,中心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置于福建师范大学,由福建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兼中心办公室主任,负责中心日常工作。中心办公地点设在福建师范大学,并配备不少于50平米的办公场所及相应的设施设备、工作人员。
(二)中心职能
1.协助指导全省开展以侯官文化为核心的地域文化研究工作。组织研究团队开展集体攻关,做好课题立项工作,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2.建成侯官文化传承发展智库,为国家和地方的文化战略、文化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3.加强协同联动,组织国内外相关研究机构、社会组织、高校等开展跨学校跨学科的学术交流活动,推动侯官文化大众化国际化传播。
4.组织侯官文化优秀作品评选展示活动,支持创作一批文创精品,持续擦亮侯官文化品牌。
5.协助指导福州地区大学城高校开设侯官文化选修课程,编纂侯官文化有关书籍。
6.加强侯官文化实践教学特色课程和路线设计,配合开展侯官文化主题社会实践活动,推进“大思政课”优质资源建设与共享。
7.完成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以及其他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
二、成立福建省侯官文化传承推广中心
(一)组织架构
依托福建江夏学院成立福建省侯官文化传承推广中心,接受省教育厅和福建江夏学院的双重领导,具有行政和业务双重性质。中心设立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由福建江夏学院党委书记兼任,副理事长2名,由福建江夏学院分管校领导兼任。常务理事和理事根据参加部门情况设置若干名,成员来自福建江夏学院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和共建单位。中心办公地点设在福建江夏学院,并配备不少于200平米的办公场所及相应的设施设备、工作人员。
(二)中心职能
1.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理论指导,协助构建全省高校侯官文化传承推广工作体系。
2.开展侯官文化传承相关问题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意见建议。
3.推进侯官文化各类活动的建设与共享,发挥传承推广中心集成型研究平台功能。
4.发挥教育与文化资源的优势,联合各级、各类部门开展传承推广相关工作。
5.深化闽台社会人文交流,开展学术研讨与研学交流等活动,促进优秀传统文化领域融合发展。
6.组织开展侯官文化传承的人才培养工作,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
7.完成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以及其他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