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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成立福建省侯官文化研究中心与侯官文化传承推广中心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普通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大力传承弘扬侯官文化,经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侯官文化研究中心与侯官文化传承推广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福建省侯官文化研究中心

(一)组织架构

依托福建师范大学成立福建省侯官文化研究中心,接受省教育厅和福建师范大学的双重领导,具有行政和业务双重性质。中心主任由福建师范大学分管宣传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由福建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兼任,副主任由福建师范大学社科处处长兼任,中心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置于福建师范大学,由福建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兼中心办公室主任,负责中心日常工作。中心办公地点设在福建师范大学,并配备不少于50平米的办公场所及相应的设施设备、工作人员。

(二)中心职能

1.协助指导全省开展以侯官文化为核心的地域文化研究工作。组织研究团队开展集体攻关,做好课题立项工作,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2.建成侯官文化传承发展智库,为国家和地方的文化战略、文化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3.加强协同联动,组织国内外相关研究机构、社会组织、高校等开展跨学校跨学科的学术交流活动,推动侯官文化大众化国际化传播。

4.组织侯官文化优秀作品评选展示活动,支持创作一批文创精品,持续擦亮侯官文化品牌。

5.协助指导福州地区大学城高校开设侯官文化选修课程,编纂侯官文化有关书籍。

6.加强侯官文化实践教学特色课程和路线设计,配合开展侯官文化主题社会实践活动,推进“大思政课”优质资源建设与共享。

7.完成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以及其他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

二、成立福建省侯官文化传承推广中心

(一)组织架构

依托福建江夏学院成立福建省侯官文化传承推广中心,接受省教育厅和福建江夏学院的双重领导,具有行政和业务双重性质。中心设立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由福建江夏学院党委书记兼任,副理事长2名,由福建江夏学院分管校领导兼任。常务理事和理事根据参加部门情况设置若干名,成员来自福建江夏学院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和共建单位。中心办公地点设在福建江夏学院,并配备不少于200平米的办公场所及相应的设施设备、工作人员。

(二)中心职能

1.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理论指导,协助构建全省高校侯官文化传承推广工作体系。

2.开展侯官文化传承相关问题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意见建议。

3.推进侯官文化各类活动的建设与共享,发挥传承推广中心集成型研究平台功能。

4.发挥教育与文化资源的优势,联合各级、各类部门开展传承推广相关工作。

5.深化闽台社会人文交流,开展学术研讨与研学交流等活动,促进优秀传统文化领域融合发展。

6.组织开展侯官文化传承的人才培养工作,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

7.完成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以及其他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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